沧州实施购房补贴政策!这个期间购买商品房可享合同价格1%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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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沧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同步更了《沧州高新区关于贯彻落实省、市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其中涉及到大家比较关心的公积金、住房补贴、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等政策措施。
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
2022年底前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借款职工可申请延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调住房公积金较高贷款额度至80万;提高租房提取较高额度至12000元/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第二次降至30%。(牵头单位:财政局)
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协调市住建局,落实购房补贴政策,在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在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完毕契税的购房人,按照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的1%金额发放购房补贴。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牵头部门:住建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税务局)
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
协调市直部门,落实好预售管理相关政策。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其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方可办理预售。在投资比例难以认定的情况下,可按照建筑形象进度把握,十二层以下的建筑(配建地下车库和人防工程的)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一层,十三层以上的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0。
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监管调整为重点额度监管,对预售项目所需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材料购置、配套建设等相关建设费用总额进行重点额度监管,监管额度内预售资金支取节点设置为6个,首次拨付节点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最后拨付节点为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对非重点额度监管,用于本项目开发或偿还本项目开发贷款的,在确保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前提下,随使用随拨付。支持群众改善住房需求。(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住建局)
全文如下:
来源:沧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