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示!沧州2021年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房合格共54户
搜狐焦点沧州站 2021-11-16 09: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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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2021年8月5日至8月19日期间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公示。
11月12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2021年8月5日至8月19日期间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省政府令〔2011〕第6号)的规定,我市在2021年8月5日至8月19日期间组织了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申报工作。经办事处初审、区住建局复审、市住建局审核,目前合格家庭共有54户(其中运河区44户,新华区10户),现将合格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的申报家庭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举报。对公示期间有举报或者有异议者,我局会进一步核查,经核查符合保障条件的,提供住房保障;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
举报电话:新华区住建局0317-2022389
运河区住建局0317-5299625
沧州市住建局0317-8698298
来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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