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2021年市区城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申请补充通知!
搜狐焦点沧州站 2021-08-06 09:10:28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8月4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2021年市区城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
8月4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2021年市区城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
根据《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7号)规定,城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照“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较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财产的”的标准执行,具体认定工作由区民政局以及街道办事处负责。
来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