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建局发布6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4家公司

搜狐焦点沧州站 2021-10-11 09: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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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6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涉及4家公司。

近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6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涉及4家公司。

天津房友惠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75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承建吾悦广场项目时,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履行扬尘污染主体责任,未采取清扫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未履行扬尘污染主体责任,未采取洒水抑沉、清运或遮盖建筑垃圾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未履行扬尘污染主体责任,未采取清运或遮盖建筑垃圾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沧州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天成玉玺台三期项目时,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履行扬尘污染主体责任,未采用网目密度合格的防尘网,未采取硬化道路、清扫道路、修复封闭围挡、遮盖建筑垃圾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河北计经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完成御河新城配套公建1#楼工程后,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018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39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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