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出台较新建设导则!今后农村房子可以这样建 好看又舒适

搜狐焦点沧州站 2021-06-24 09:09:18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6月23日,沧州市住建局参照省住建厅印发的农房建设技术图集图册,并结合我市平原、沿海等不同地域地理特征、建筑风貌、建造方式等实际,制定了《沧州市农村房屋建设导则》、《沧州市农村住房设计图集》。

为指导做好全市农村房屋建设品质提升工作,为广大农户建房提供技术服务。6月23日,沧州市住建局参照省住建厅印发的农房建设技术图集图册,并结合我市平原、沿海等不同地域地理特征、建筑风貌、建造方式等实际,制定了《沧州市农村房屋建设导则》、《沧州市农村住房设计图集》。

基本规定

新建农村住宅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村庄规划要求;严禁占用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核心区域。农村住宅可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应充分考河北省不同地域特色和气候条件等因素,提取传统民居元素,与当地传统建筑风貌相结合。农村住宅的体形应简单、规整,不应采用大量装饰性构件。宜采用南北朝向或接近南北朝向。

建筑空间与室内环境

卧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人卧室不应小于9㎡;2、单人卧室不应小于5㎡;3、兼起居的卧室不应小于12㎡ 。住宅层高不宜大于3.30m;住宅室内净高不宜大于3.00m。

住宅室外场地高程设计应有利于合理组织排水,并满足住宅建筑防洪排涝的要求。庭院空间可安排凉台、棚架、储藏、蔬果种植、农机具放置等功能区。

此外,《导则》还对供暖、给水、排水等设计作出了明确规定。导则、住房设计图集的更多具体信息可登录“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看。

来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