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对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大棚房进行安排部署

搜狐焦点沧州站 2018-05-12 08:41:3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5月11日下午,运河区召开集中整治大棚房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对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大棚房进行安排部署,严厉打击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非农建设,非法出租出售大棚房行为。

5月11日下午,运河区召开集中整治大棚房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对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大棚房进行安排部署,严厉打击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非农建设,非法出租出售大棚房行为。

区委副书记、区长高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区领导戴海兴 、刘永江 、樊清泉 、董洪国 、耿彩蓬 、郭庆刚 、郑永春出席会议。

他强调:清理大棚房没有退路。我区大棚房已经在国家、省级层面挂号,被点名批评。如果不迅速整改到位,责任在所难免。今天的会议,就是把形势讲明白,亮明区委区政府的坚定态度和决心,对大棚房,就一个字——“拆”,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标准全部彻底的拆。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一乡一镇要履职尽责,态度坚定地负起责任,把大棚房整改到位。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区监察委、政法委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分包县级领导要现场坐镇,做好协调,督促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运河国土分局局长孟朝阳通报北京督查局督查运河区大棚房情况及整改要求

南陈屯乡、小王庄镇、区监察委、运河公安分局作表态发言。

区监察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运河国土分局、运河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南陈屯乡、小王庄镇全体班子成员,相关村两委班子成员,运河公安分局分管治安、经侦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干警、乡镇派出所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什么是“大棚房”——

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占地进行非农建设农家木屋、养老福地、生态农庄等行为。

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多次制止并依法立案查处,至今上述非法建设仍未消除违法状态。

大棚房清理整治标准

1、单个大棚连体看护房、配建房、配套附属设施、硬化或改变用途的全部拆除并复垦到位。大棚内未硬化,还是种植用途的予以保留。

2、大棚任何区域(包括连体看护房)不允许装配冰箱、洗衣机、空调、卫星电视、灶具灶台等居住生活休息物品。

3、大棚区域内严禁私搭乱建、破坏耕作层硬化地面等违法建设。

4、大棚区域内禁止养殖禽畜。

5、大棚区域内严禁堆放与农业种植、农业生产无关的任何杂物。

来源:运河区政府办公室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