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心城区9条道路路段调整为机动车单行路!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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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发布关于中心城区部分路段调整为机动车单行路的通告。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心城区道路通行能力,改善交通环境,提升畅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中心城区9条道路路段调整为机动车单行路。
一、调整为机动车单行的路段
1、曙光路(永安大道—朝阳大道)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双金路(永安大道一御景街)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朝阳西路(朝阳大道一幸福街)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东风路(铁路西街一交通大道)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交东路(交通大道一铁路西街)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志强路(清池大道一交通大道)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7、铁路西街(新华路一东风路)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8、署西街(育红路—御河路)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单向通行时段:每天6时—20时;
9、铁路西街(志强路—黄河路)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单向通行时段:每天6时—20时。
二、本通告自2021年6月1日0时起施行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处罚。
来源: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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