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限价商品房申请合格家庭名单公示!共有9户 公示期10天

搜狐焦点沧州站 2022-07-22 09: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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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2021年10月11日-11月10日期间申报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公示。

7月21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2021年10月11日-11月10日期间申报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省政府令【2011】第6号)的规定,我市在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10日期间组织了限价商品住房的申报工作,经办事处初审、区住建局复审、市住建局审核,目前合格家庭共有9户(其中新华区4户,运河区5户),现将合格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的申报家庭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举报。对公示期间有举报或者有异议者,我局会进一步核查,经核查符合保障条件的,将参加限价商品房的分配;经核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

举报电话: 沧州市住建局0317-8698298

新华区住建局0317-7580954

运河区住建局0317-5299625

来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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