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这里放开落户限制!5类人员可办理落户

搜狐焦点沧州站 2019-04-17 09:05: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和专业技术人才、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业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5类人员可办理落户。

今日,任丘市公安局户政科发布《任丘市关于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条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放开落户限制条件,促进人口向城镇聚集,要进一步调整完善落户政策,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和专业技术人才、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业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5类人员可办理落户,具体如下:

任丘市关于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条件

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9〕32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105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放开落户限制条件,促进人口向城镇聚集,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引领,在服从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前提下,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本着能放则放、应落尽落的原则,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条件,建立户口准入绿色通道,积极吸引人口到城镇落户,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中等城市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进一步调整完善落户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落户

1.原籍在我市的高校毕业生,可凭迁移证(省内院校毕业的凭学校集体户口页)、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户口迁出地、居住地、就业地(凭劳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

2.原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我市就业地、居住地申请落户。

(1)高校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省内高校毕业的凭学校集体户口页)、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工资表等证明材料,可以到落户地派出所按大中专毕业直接办理落户

(2)就学期间未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自原籍直接迁入我市城镇的高校毕业生,可凭上述手续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迁入。原籍不能直接迁出的或毕业后户籍迁至他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经公安局部门核准后,按有准迁迁入落户

(二)职业技能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具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我市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凭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和工资表等证明材料,经公安部门核准后,可以办理落户。

(三)留学归国人员落户

1.已注销户口且在我市就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凭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和劳动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2.未注销户口的且在我市就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凭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劳动合同,经公安部门核准后,可以办理落户。

(四)自主创业、从业人员落户

1.在我市注册企业且以货币出资方式实缴资本不低于10万元人员,凭营业执照、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和企业验资报告或现金缴款单、银行进账单等实缴资金证明,经公安部门核准后可以办理落户。

2.在我市从业一年以上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三个月及以上人员,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经公安部门核准后可以办理落户。

(五)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落户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凭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华北油田职工证明需二级以上单位出具),经公安部门核准后,可以为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办理落户。

以上五类人员均可落户其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对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派出所社区公共地址落户,配偶及父母子女随迁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

三、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贯彻执行。各相关单位对于上述户口迁入审核事项,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手续办理,不允许私自添加设立落户准入门槛,本实施意见未涉及的其他内容,仍按《任丘市公安局关于办理户口相关问题的意见》(任公〔2017〕62号)规定执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服务质量。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登记、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户口登记管理首接责任制和终身责任制,建立倒查追责制度,防止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和违规办理户口问题,凡是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或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开展政策宣传,确保落到实处。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全面深入地宣传户籍制度改革各项政策。相关人员要深刻理解把握相关政策,准确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消除疑虑,真正使群众知晓、参与和支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任丘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来源:任丘市公安局户政科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