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多部门联合检查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情况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6-11-23 08: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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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建设、违规销售及投机炒房等行为,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相关工作。此次会议上提出五点要求。 在土地方面,加大土地供给,满足市场需求。国土部门要制定商品住宅土地供应三年计划,合理谋划每年投放市场的土地量,今

日前,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建设、违规销售及投机炒房等行为,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相关工作。此次会议上提出五点要求。

在土地方面,加大土地供给,满足市场需求。国土部门要制定商品住宅土地供应三年计划,合理谋划每年投放市场的土地量,今年年底前,要至少出让500至800亩左右的商品住宅用地。

在商品房项目建设方面,要加快商品住宅项目建设速度,争取一批项目尽快投放市场,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房价过快上涨。2013年以来已经出让但到目前仍未办结相关手续的11个商品住宅项目,要在近期办结手续,年底前投放市场。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要下大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以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四区一县”要对列入今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逐一分析存在问题,加大征收拆迁力度,确保年底前开工一批、完工一批。

在市场监管方面,严厉打击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住建、国土、规划、城管、物价等部门要联合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建设、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涉嫌捂盘惜售、哄抬价格的,要先行告诫,进行警示约谈,经告诫、约谈仍不改正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存在虚假打折、虚假优惠等价格欺诈行为的,要进行警示性约谈,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网签,并视违法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违法房地产开发企业纳入黑名单,限制在沧州市域范围参与商品住宅土地竞拍。物价部门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房价告诫书,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出示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在舆论方面,要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分析当前房地产形势,引导房地产价格预期,促进购房回归理性消费,形成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自住建局获悉,为落实10月8日会议提出的相关要求,市住建局联合物价部门,11月22日起至12月20日前,对市区60多家在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将对规范房地产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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