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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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助力强化施工现场技能人才配备,减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指南》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指南》,技能工人包括一般技术工人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一般技术工人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工种类别包括砌筑工、钢筋工、模板工、混凝土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
《指南》中明确,我省力争2025年实现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20%、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5%,初步建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体系;2035年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30%、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10%,建立施工现场所有工种技能工人配备体系。
《指南》提供了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对工程类别、项目名称、规模等作出详细规定。在此基础上明确,技能工人配备人数上,各类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和实施阶段,配备施工现场中高等级技能工人,其中,各项目技能工人配备中级、高级及以上等级技术工人不宜少于1人,并对具体配备比例作出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按工种明确配置要求。对于大型公共建筑、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应当在配备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技能工人数,提高中高等级技能工人比例。施工现场不同等级技能工人数量可以代换,一名中级工可以代换两名初级工,一名高级工可以代换两名中级工。
我省将定期完善相关技能等级工人配备比例,逐步提高高等级技能工人在所有技能工人中的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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