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1.49亿元!沧州新华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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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沧州市人民政府网同步更新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沧州市新华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原则同意沧州市新华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位于新华区千童大道以东,海丰大道以西,淮河路以南,江汉路以北。占地约25亩,总建筑面积为2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图书馆、文化馆、老年、青少年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活动中心,总投资估算约14900万元。
批复全文如下:
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沧州市新华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变更的请示》(沧新发改字〔2021〕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沧州市新华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位于新华区千童大道以东,海丰大道以西,淮河路以南,江汉路以北。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25亩,总建筑面积为2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图书馆、文化馆、老年、青少年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活动中心。其中图书馆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文化馆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老年、青少年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含人防)。
三、总投资估算:投资约14900万元。资金来源:新华区财政。
四、我委《关于调整沧州市新华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21〕90号)同时废止。
请进一步完善前期手续,委托有相应资信的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过期失效。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
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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