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主城区征地近1200亩 开发用途为住宅、商业服务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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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步更新了征地补偿、预征收公告,涉及运河区南陈屯镇梁官屯村、北队村、南队村、刘辛庄村、王官屯村等14个村子,涉及新华区小赵庄乡宋家屯、张家坟两村,共计约1191亩土地。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商业服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详情如下:
征收公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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