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申请公租房时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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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租房实行统一集中受理,在申请受理前,市住建局会在官网上发布申请公告并同时在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街区张贴公告。
在申报期限内,市区住房困难户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先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再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
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申请期限外不存在单独受理个人申请的情况。公租房资格审核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流程进行,不存在不经审核程序直接确定的情况。公租房分配时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
市住建局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不存在花钱就可以办理公租房的情况。请擦亮眼睛“谨防诈骗”,以免给自己的家庭财产造成损失。广大市民对公租房申请、分配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发现有承诺收钱办理公租房的诈骗行为,可拨打110电话报警。
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698298
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299621
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580954
信息来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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