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和高新嘉园一期与颐和新园二期施工许可阶段联合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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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高新嘉园一期项目施工许可阶段联合审查通过
7月1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印发颐和高新嘉园一期项目施工许可阶段联合审查意见的通知》。颐和高新嘉园一期项目,包括:1#、4#—12#、P—1#、P—2#、项目位于兰州路以南,贵州大道以东。
经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许可阶段事项联合审查后,予以通过。
沧州市颐和高新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联合审查资料为颐和高新嘉园一期项目,包括:1#、4#—12#、P—1#、P—2#、项目位于兰州路以南,贵州大道以东。
经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许可阶段事项联合审查后,意见如下:
行政审批局:
一、经审查,该项目报送的相关资料符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该项目绿化设计方案符合《河北省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决定予以通过。
市住建局:
一、该项目已由沧州文勇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审查,并出具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该项目防雷装置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二、该项目节能和绿色建筑已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等级为二星级,装配式建筑配建符合要求。
地震局: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
工信局:该项目施工图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的相关要求,通过通信设施审查。
高新区住建局:根据《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及相关政策标准,该项目已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履行了监管告知承诺程序。
颐和新园二期项目施工许可阶段联合审查通过
7月1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印发颐和新园二期项目施工许可阶段联合审查意见的通知》。颐和新园二期项目,包括:11#住宅楼。项目位于太原路以南,新疆大道以西。
经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许可阶段事项联合审查后,予以通过。
沧州市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联合审查资料为颐和新园二期项目,包括:11#住宅楼。项目位于太原路以南,新疆大道以西。
经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许可阶段事项联合审查后,意见如下:
行政审批局:
一、经审查,该项目报送的相关资料符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审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该项目B区地下车库消防设计审查合格。
住建局:
一、该项目已由沧州文勇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审查,并出具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该项目防雷装置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二、该项目节能和绿色建筑已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等级为二星级,装配式建筑配建符合要求。
地震局: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
工信局:该项目施工图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的相关要求,通过通信设施审查。
信息来源: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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