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新华区较新通告!事关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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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有关部门、各镇办及辖区企业(门店):
按照沧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为满足群众需求、推动经济发展,辖区部分工业、商贸及服务业企业将逐步复工复产、恢复线下经营。各相关企业(门店)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防控措施,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各企业(门店)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做到“切合实际、切实可行”。同时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要求。
二、防控知识培训到位。企业(门店)复工复产前,要讲好疫情期间“开工排名前列课”,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切实增强员工防控意识。
三、员工健康服务到位。在复工复产前,各企业(门店)要详细摸排掌握每名返岗员工的健康状态、核酸检测及近14天行程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避免风险输入。同时要安排专人,动态跟踪,定期汇总返岗员工体温监测、核酸检测情况。特别是对涉及“36类重点人群”人员,要认真组织、及时督促,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坚决不能出现遗漏失误。
四、全面消毒消杀到位。复工前要对厂区、楼宇及工具设备等进行全面消杀,做好消毒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开展日常消杀。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配齐足够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酒精、测温枪等疫情防控用品,建立使用台账,科学设置临时隔离点。
六、安全生产保障到位。恢复正常生产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区域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装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七、技防设备安装到位。宾馆、商超、典当、汽修、餐饮、药店、农贸市场、写字楼等经营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齐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技防设施,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复工营业。
八、人员流动管理到位。除商贸服务业外,其他复工复产企业原则上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车辆进出,取消各类聚餐、聚集活动。各商贸服务企业要做好人流疏导工作,合理控制顾客规模,暂停促销推广活动,避免人员聚集。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镇办要对本行业、本辖区复产复工企业(门店)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停业整顿;对未在复产复工范围擅自开门营业的,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运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小赵庄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内各商户:
为促进商业企业尽快复业营业,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同时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区辖区内商户复工复产前进行消毒消杀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新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区全域临时应急管控措施的通告》,辖区内符合复工复业条件的商户(门店)在复工复业前,需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办事处、社区进行消杀申请登记,由所在办事处、社区派出消杀队伍督导帮助其进行开业前消毒消杀工作。
2.各乡办要做好消毒消杀记录,消杀验收表需由商户负责人、消杀工作负责人及乡办分管负责同志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商家自行留存并张贴于店内醒目位置,一份由乡办收回作为档案留存。
3.各乡办务必保证消毒消杀工作的严格规范、全面彻底、切实有效,同时注意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消毒消杀期间,需有商户负责人在场,并注意做好消杀期间的影像留存工作。
特此通知。
新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来源:运河播报、新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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