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三里家园项目核准变更批复 总建筑面积核减6万余平方米

搜狐焦点沧州站 2020-05-06 17:33:1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项目变更后总占地面积保持不变,总建筑面积核减61536.99㎡。

4月27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新华·三里家园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项目总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调整,项目变更后总占地面积保持不变,总建筑面积核减61536.99㎡。其中总建筑面积、商业面积、配套公建建筑面积减少,原规划小学建筑面积取消。

以下为变更批复全文: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华·三里家园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新华区行政审批局、北京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报来新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北京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三里家园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沧新审批初审转报字〔2020〕8号)和《新华·三里家园项目变更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变更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新华·三里家园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位于沧州市新华区京沪铁路以西、交通大街以东、永济路以北。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项目原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215450㎡(合323.18亩,不含小学用地)。总建筑面积712637.0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04203.58㎡、地下总建筑面积108433.44㎡。

建设内容地上部分:住宅建筑面积496983.83㎡,商业建筑面积82702.48㎡,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1475.89㎡,小学建筑面积2272.04㎡,幼儿园建筑面积769.34㎡。

地下部分:地下车库面积108433.44㎡。

项目变更后总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215450㎡(合323.18亩,不含小学用地)。总建筑面积651100.03㎡,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15133.03㎡、地下总建筑面积135967.00㎡。

建设内容地上部分:住宅建筑面积490329.14㎡,商业建筑面积13967.43㎡,配套公建建筑面积6194.65㎡,幼儿园建筑面积1984.51㎡,值班室建筑面积56.99㎡,不计入容积率面积2600.31㎡。

地下部分:地下车库面积88286.98㎡,地下储藏间面积47680.02㎡。

项目变更后总占地面积保持不变,总建筑面积核减61536.99㎡。

新建部分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33422.6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6458.56㎡,地下总建筑面积6964.08㎡。

建设内容地上部分:住宅建筑面积21105.34㎡,幼儿园建筑面积1980.78㎡,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112.31㎡,车库人员疏散楼梯建筑面积260.13㎡。

地下部分:普通车库建筑面积2061.55㎡,储藏间建筑面积2401.55㎡,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2342.35㎡,其他建筑面积158.25㎡。

四、项目总投资为250000万元(变更前为198390.00万元), 其中项目资本金6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4%。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新华·三里家园项目变更申请报告》、新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北京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三里家园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沧新审批初审转报字〔2020〕8号)、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华·三里家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沧新发改社稳字〔2020〕5号)、河北鑫易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华·三里家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鑫易林咨询字〔2020〕0415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七、北京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 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严格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因素。

八、根据《沧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流程(沧政办字〔2019〕14号》文件和《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沧政办字〔2019〕46号)文件规定,该项目为联合审批项目,请你单位到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人防消防、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 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 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27日

信息来源: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