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22年排名前列次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通报!签发整改通知书46份

搜狐焦点沧州站 2022-05-28 09: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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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排名前列次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情况通报。

5月27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排名前列次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情况通报。

市住建局于2022年4月25日至5月11日组织开展了排名前列次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工作。全市共抽取了183个单位工程。市区共随机抽取了29个单位工程,其中商品住宅工程24个,大型公共建筑工程5个;20个县(市、区)共随机抽取154个单位工程,其中商品住宅工程105个,公共建筑工程29个,厂房18个,其它2个。

市区受检工程共签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整改通知书》6份;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共签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整改通知书》40份。

通报全文如下:

沧建质安函〔2022〕13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排名前列次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市区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促进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稳步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办法》(冀建法〔2018〕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市住建局于2022年4月25日至5月11日组织开展了排名前列次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工作。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巡查,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属地自查、上报汇总方式。全市共抽取了183个单位工程。市区共随机抽取了29个单位工程,其中商品住宅工程24个,大型公共建筑工程5个;20个县(市、区)共随机抽取154个单位工程,其中商品住宅工程105个,公共建筑工程29个,厂房18个,其它2个。

市区受检工程共签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整改通知书》6份;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共签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整改通知书》40份。

对受检工程主要建筑原材料质量进行了现场监督抽检。对市区工程,现场抽检建筑原材料41组,其中钢筋原材37组、保温板1组,粘结砂浆1组,耐碱网格布1组,锚栓1组。各县(市、区)工程,现场抽检建筑原材料134组,其中钢筋原材111组、防水卷材6组,保温板6组,粘结砂浆2组,抹面砂浆2组,耐碱网格布2组,电线5组。部分原材料检测结果暂未出具,待结果出具后另做处理。

对受检工程主要承重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进行了监督抽测。市区共抽测23个单位工程,其中2个工程的混凝土强度回弹抽测结果偏低;县(市、区)共抽测76个单位工程,其中3个工程的混凝土强度回弹抽测结果偏低。对混凝土强度回弹抽测结果偏低的工程,已责令相关责任主体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相关部位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并根据检测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从巡查整体情况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履职基本到位,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实体质量得到有效保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政策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监管水平有所提高,工程质量巡查工作有序开展,《河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基本得到贯彻落实。

(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基本落实,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保证体系岗位人员履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履职情况有所改善。

(三)各方责任主体对建筑原材料质量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主要建筑原材料的进场质量验收和管控进一步加强,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执行日趋规范,建筑原材料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

(四)工程实体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质量预控环节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防范。

(五)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基本完整,与工程进度基本同步,对不合格材料处理、施工质量验收以及质量问题处理等重要管理过程,均按相关规定留置了影像资料,所有工程均编制了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技术方案,并能贯彻执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质量巡查发现问题的梳理和分析,发现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提高:

(一)个别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不详细、设计文件内容不具体、描述不准确。如屋面挂瓦做法设计要求不详细导致现场挂瓦做法存在安全隐患,钢结构工程焊缝等级设计未明确等。

(二)个别现场质量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责任心较差,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和规范标准的意识不强。如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等不按相关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实施等。

(三)部分工程实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混凝土工程在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墙体渗漏等方面和钢结构工程在焊缝质量、螺栓安装、摩擦面处理等方面应重点加强管控。

(四)少数工程的施工、监理资料整理不规范,收集不及时。个别工程材料进场验收管理混乱,未及时见证取样送检、提供复试报告,施工、监理日志内容简单、无实质性内容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方责任主体要认真研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内部管控,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强管理。

(二)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严格落实监理、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健全和有效运行。

(三)相关责任主体应严格落实《河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规范质量行为,加强过程控制,进一步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和实体工程质量水平。

(四)相关责任主体应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力度,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制《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并严格执行,把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预防工程质量通病。

(五)各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河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的宣贯和监督检查,创新质量监管模式,提高质量监管效能,对检查发现质量管理较差或违法违规的企业,按照差别化管理原则,实行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查抽测频次。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6日

来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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