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高三年级寒假安排通知发布!1月26日全部净校

搜狐焦点沧州站 2021-01-26 08: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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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沧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1年全市高三年级寒假安排的通知。

1月23日,沧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1年全市高三年级寒假安排的通知。全市普通高中三年级于2021年1月25日全省高考模拟考试结束后立即放寒假,1月26日全部净校。

通知全文如下: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省市疫情防控形势,经沧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现就高三年级寒假安排如下。

全市普通高中三年级于2021年1月25日全省高考模拟考试结束后立即放寒假,1月26日全部净校。

现将中小学寒假要求重申如下,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所有中小学校寒假期间不再安排线上教学活动,不再上网课。我市中小学要科学安排寒假作业,将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纳入寒假生活,在巩固基础知识的同时,积极指导学生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做好居家期间的近视眼防控工作,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尽量减少使用时间。坚持定时做眼保健操,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合理运动,强健体魄,增强抵抗力。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社区服务,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丰富知识拓展视野,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上下功夫。多读优秀作品,加强书写练习,多观察,多思考,度过一个健康有益的寒假。

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与培训机构有关的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作为,加强多部门联合行动,加大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培训机构疫情期间违规线下开班授课行为。对私自违法违规开展线下培训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寒假期间各类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沧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3日

信息来源:沧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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