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特别:2021年9月份沧州房地产市场运行报告

搜狐焦点沧州站 2021-10-11 11: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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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搜狐焦点网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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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资讯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稳定市场预期

9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函》。

内容提到,此举是为认真贯彻7月22日国务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充分信息对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作用。

具体操作上,要求完善公开内容。要严格按照部制定的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样式表格(详见附件)公开信息,准确完整地列出每个住宅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开发企业等信息,不得缺项漏项,不得使用名称简称。鼓励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要将拟公开的存量住宅用地逐宗在城区现状底图上清晰标出分布位置,方便查找;现状底图要有明显的区位要素,易于辨识。

明晰公开路径。各地要在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住宅用地信息公开”专栏,避免多层嵌套,方便公众查询。

按时更新信息。每季度初10日内要完成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更新,并作醒目提示。有条件的地区要实现公开信息的月度更新。

2、十城已推行二手房成交参考价,8月过半挂牌价现环比下降

8月31日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已正式施行。

按照《通知》,在成交活跃的热点区域,以住宅小区为单位,由广州市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在过去一年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评估价格、周边一手楼盘成交价格等因素,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

广州市住建局指出,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是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要求、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市二手住房市场信息透明度,为二手住房交易提供市场参考,规范交易秩序、稳定市场预期。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落实二手住房参考价制度的城市共有10个,分别是深圳、东莞、宁波、成都、三亚、西安、绍兴、无锡、合肥、广州。同日,58同城、安居客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落实二手住房参考价制度的10个城市中调控效果明显,6个城市挂牌价环比下降,成都、绍兴、宁波下降幅度分别为1.7%、1.6%、1.4%,西安降幅也达到了0.8%,深圳以0.5%的降幅紧随其后。

除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制度,今年以来,部分重点城市也出台了各类调控和监管措施促进二手住房价格的稳定和市场预期的稳定,包括严打业主哄抬房价的行为、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增加价格信息核验等。

3、住建部:严控新建超高层建筑,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

9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管控新建超高层建筑,强化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理。

《通知》称,近年来,一些城市攀比建设超高层建筑,盲目追求高度排名前列、形式奇特,脱离实际需求,抬高成本投入,加剧能源消耗,加大安全管理难度。

严格管控新建超高层建筑

《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提出,从严控制建筑高度,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

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各地相关部门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时,应送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征求意见,以确保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确需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应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确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抗震、消防等专题严格论证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复核。

《意见稿》提出,合理确定建筑布局。各地要结合城市空间格局、功能布局,统筹谋划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建设,相对集中布局。严格控制生态敏感、自然景观等重点地段的高层建筑建设,不在山边水边建设超高层建筑,不在城市通风廊道上新建超高层建筑群。不在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世界文化遗产及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有影响的地方新建高层建筑,不在老城旧城的开发强度较高、人口密集、交通拥堵地段,新建超高层建筑。

《意见稿》要求,深化细化评估论证。各地要充分评估论证超高层建筑建设的风险问题和负面影响。特别是超高层建筑集中的地区,要加强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避免加剧交通拥堵。加强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防止加剧城市热岛效应,避免形成光污染、高楼峡谷风。强化超高层建筑人员疏散和应急处置预案评估,超高层建筑防灾避难场地应集中就近布置,人均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加强超高层建筑节能管理,标准层平面利用率不得低于80%,绿色建筑水平不得低于3星级标准。

同时,住建部的文件要求,各地强化公共投资管理。各地应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有关规定,一般不得批准使用公共资金投资建设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此外,将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强化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理

《意见稿》提出,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超高层建筑隐患排查的指导监督,摸清超高层建筑位置、高度、功能、规模、结构、建设年代等基本情况,建立信息系统。组织指导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全面排查超高层建筑地基、结构、供电、供水、供气、材料、电梯、抗震、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分析易燃可燃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外墙脱落、传染病防疫、消防救援等方面安全风险,并建立台账。

系统推进隐患整治。各地要加强对超高层建筑隐患整治的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要制定隐患整治路线图、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前,超高层建筑不得继续使用。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组建消防安全专业管理团队,鼓励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补齐应急救灾设施设备,制定人员疏散和应急处置预案、分类分级风险防控方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预防和自救能力。

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各地要加强与超高层建筑消防救援需求相匹配的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属地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对超高层建筑的调研熟悉,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指导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逐栋按标准要求补建微型消防站,或组织物业服务人员、保安人员、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专职消防队。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完善供电供水、电梯运维、消防维保等人员的协同工作机制,组建技术处置队,强化与辖区消防救援站的联勤联训联动,提高协同处置效能。

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超高层建筑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开展超高层建筑运行维护能耗监测,定期组织能耗监测分析,结果及时公开。指导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建立超高层建筑运行维护平台,接入物联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并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连通。具备条件的,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充分利用超高层建筑BIM模型,完善运行维护平台,与城市CIM基础平台加强对接。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结合超高层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制定超高层建筑运行维护检查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检测评估超高层建筑设施设备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缮维护。

各地要抓紧完善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协作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和管控要求,探索实施超高层建筑安全险。建立专家库,定期对既有超高层建筑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定期调研评估工作落实情况。

4、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绳国庆解读2021年8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

2021年8月份,各地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涨幅总体延续回落态势。

  一、各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回落或继续下降

  据测算,8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和深圳环比分别上涨0.2%、0.4%和1.0%,广州由上月上涨0.2%转为下降0.1%。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和广州环比分别上涨0.4%、0.2%和0.5%,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3、0.5和0.1个百分点;深圳环比下降0.4%,连续4个月下降。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上涨0.2%转为持平。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上涨0.2%转为持平;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1%,连续两个月下降。

  二、各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回落

据测算,8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7%和9.1%,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3和0.9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4%和3.2%,涨幅比上月均回落0.3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8%和1.9%,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5和0.4个百分点。

二、9月沧州房地产市场资讯

1、沧州碧桂园迎宾府

沧州碧桂园迎宾府加推2#、3#楼,均为18层,三个单元,一梯两户,户型为90-130㎡两居三居。

2、玺樾春秋

新城·玺樾春秋营销中心与9月11日开放,此前,精装样板间及园林示范区已先期开放。

3、天成岭秀·岭贤府

天成岭秀·岭贤府于9月12日正式交付。

4、狮乘福第

狮乘福第示范区于9与12日开放,9月21日完成首开,首推8#楼,总高18层,三个单元,户型为150㎡四居,均价12000元/㎡。

5、翠湖天下

翠湖天下于9月19日首开,首推1#、8#、11#楼。

6、碧桂园星钻

碧桂园·星钻新推5#、6#楼在售,单价7900元/㎡起,总高均为17层,两个单元,户型为88-124㎡两居三居。

7、吾悦广场

吾悦广场于9月25日正式开业。

8、沧州碧桂园凤凰城

沧州碧桂园凤凰城新推11#楼,总高12层,两个单元,一梯两户,户型为110㎡三居。

9、中梁观沧海

中梁·观沧海新推13#、14#楼,均价9000元/㎡,均为11层洋房,一个单元,一梯两户,户型为122㎡、132㎡三居。

10、嘉禾一方花园

嘉禾一方花园15#,16#楼开启验资排卡,3万抵6万。楼座为16层到顶小高层,一梯两户设计,面积区间90-130㎡,层高3.15米,预计价格12300-12800元/㎡。

11、天成·玉玺台

天成玉玺台三期于9月30日正式交付。

12、河北八部门联合行动 !全面整治!事关买房、卖房、租房、物业

为全面整治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联合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此次整治规范工作自2021年8月起至2024年6月结束,通过3年时间的整治,推动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明显好转,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方案》明确,聚焦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同时,《方案》要求各部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台账、不断完善监管措施三个要求。

三、9月沧州市政、城建、规划资讯

1、出行注意!沧州市区7条路段通行有变 9月5日起开始施行

9月1日,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部分路段机动车通行方向的通告。按照“沧州市2021年10项民生实事”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提升畅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决定将中心城区沿河东路(九河路—海河路)等2条路段调整为机动车单行路,将曙光路(朝阳大街—永安大道)等5条机动车单行路段调整为机动车双向通行,2021年9月5日0时起施行。

具体通告如下:

一、调整为机动车单向通行的路段

1、沿河东路(九河路—海河路)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沿河西路(新华路—解放路)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二、调整为机动车双向通行的路段

1、沿河西路(黄河路—大运河公园西门)由机动车24小时由北向南单向通行调整为24小时机动车南北向双向通行;

2、沿河东路(新华路—永济路)由机动车24小时由南向北单向通行调整为24小时机动车南北向双向通行;

3、曙光路(朝阳大街—永安大道)由机动车24小时由西向东单向通行调整为24小时机动车东西向双向通行;

4、铁西大街(新华路—东风路)由机动车24小时由北向南单向通行调整为24小时机动车南北向双向通行;

5、育才路(御景街—市教育局)由机动车每天7时—20时由东向西单向通行调整为24小时机动车东西向双向通行。

三、本通告自2021年9月5日0时起施行。

2、沧州1175处健身体育设施9月底全部完工!目前已竣工932处

沧州市计划2021年在全市社区、农村、街边街角等地建设1175处体育健身设施。截至目前,已竣工的体育健身设施932处,其中肃宁、献县、孟村、运河区、新华区、沧县、东光、海兴等8个县(市、区)均已完成建设任务,全部建设任务预计将在9月底前完成。

按照沧州市《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任务目标,各县(市、区)全部制定了县级实施方案,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民生工程资金全部到位。在全市已竣工的体育健身设施中,包括社会足球场、田径场、轮滑场、篮球场、乒乓球场、健身路径等,形成了门类丰富、种类齐全、便民惠民的体育设施供给模式,切实提升群众体育健身幸福感、获得感。

3、沧州新建住宅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交付使用

日前,我市印发《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健全政策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构建具有沧州特色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

《方案》提出,新建住宅小区要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力争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按标准由所在地政府逐步进行配置。

4、沧州重庆路小学正式投用

2021年9月,重庆路小学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重庆路小学占地30亩,总投资约9830万元。是一所可容纳1620名学生就读的六段六轨制完全小学。

5、高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开学 共有33个班级!其他部分还在建设中

9月3日,沧州高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迎来排名前列开学季。本学期起,明珠、李庄子、韩正庄小学全部并入沧州高新区实验学校。

沧州高新区实验学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2019年底开建,总占地148亩,总投资4.5亿元,设计有综合楼、小学部、中学部、艺术楼、体育场等。小学部是四层建筑,中学部地上五层、局部地下一层。目前,小学部已经投用,共有33个班级,其他部分还在建设中。

6、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骨伤康复院区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调整方案公示

9月7日,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发布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骨伤康复院区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调整方案公示。

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骨伤康复院区项目选址毗邻现康复院区东侧,西安路北侧,高新区森林公园西侧,占地面积123.4亩,总建筑面积为1985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12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附属设施,中药制剂楼。二期建筑面积72500平方米,主要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仓储式停车等。骨伤康复院区建成后,将实现编制 1200张床位规模,院区将成为与本部及东院区互为协调的,互联网平台下的现代化、智慧化院区。 

7、沧州新华区将对四条道路进行维修 总投资754.97万元!

9月9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2021年道路维修项目一期工程四个标段招标公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该工程对千童大道(307国道-化工路)、交通大街(三里庄立交桥北端-解放路)、化工路(长芦大道-千童大道)、清池大道(黄河路-河坡)四条道路进行维修,维修长度9.64k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车行道11872㎡,维修后恢复为沥青路面,人行道2893㎡,路缘石1925m,修建d8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375m及相应检查井14座、收水口24座。总投资754.97万元。

8、沧州新华区将对四条道路进行维修 总投资754.97万元!

近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高新区双官厅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拟征收双官厅村2宗土地,面积16.352公顷(约245.28亩),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和交通运输用地。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通知》,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8.5万元(11.9万元/亩)。

9、沧县大白洋桥到沧州市区910路公交线路开通!

由市区南绕城公交站至沧县大白洋桥的公交910路正式开通。

线路具体走向为:南绕城公交站—海河西路—迎宾南大道—东屯北乡村路—西屯—西砖河—乡村路—大白洋桥。首班发车时间为:南绕城公交站6时45分、大白洋桥7时30分;末班发车时间为:大白洋桥17时30分、南绕城公交站17时30分。整条线路单程13.8公里,运行时间为45分钟至50分钟,班次间隔45分钟。

10、沧州新华区发布多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5村 567亩土地

9月15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新华区多则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公告。

征地:

拟征收小赵庄乡邓官屯、宋家屯、张家坟三村土地,征收面积17.9502公顷(269.253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补偿安置:

拟征收代家坟、荣官屯、邓官屯、张家坟四村土地,征收面积19.9002公顷(298.503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所征收土地均位于沧州市Ⅲ片区,区片地价为每公顷178.5万元。

11、沧州新华区两村征地374.2亩!开发用途住宅、商服等用地

9月23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新华区三则征地公告。将征收新华区张家坟、万庄子两村土地共24.9466公顷(约374.2亩),批准用途为住宅、商服、交通运输用地。征收地块均位于沧州市Ⅲ区片,土地补偿费为每公顷178.5万元。

12、占地90亩!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的批前公示

9月24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的批前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9月24日-2021年10月8日,监督电话:0317-2175073。

项目位于沧州市渤海路以南,工人文化宫以北,清池大道以西,运河西侧河堤以东。占地90亩,建设展示中心主场馆,总建筑面积31004.66平方米,地上二层局部三层,采用钢框架、网架屋面。室内主要建有展演剧场、排练厅、生产传习用房、技艺展示厅、影视厅、报告厅、展示厅和相关辅助用房;配套建设室外展演活动场地。

13、补偿安置公告!沧州4村征地500亩 开发用途住宅、商业等用地

9月26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开发区6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拟征收开发区赵家坟、于家场、祝庄子、风化店4村土地,共26.6627公顷(约400亩)。开发用途住宅、商业、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及用于国道307沧州市南绕城工程(开发区段)项目建设。

根据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文件规定,本次征收的赵家坟村土地位于开发区第Ⅰ区片,补偿标准为178.5万元/公顷;于家场村土地位于开发区第Ⅱ区片,补偿标准为139.5万元/公顷;祝庄子、风化店2村土地位于开发区第Ⅲ区片,补偿标准为106.5万元/公顷。

14、涉及11个村子!沧州运河区发布多则征地补偿安置、征地启动公告

9月28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运河区多则征地补偿及征地启动公告。

补偿安置:

征收运河区大圈村、韩家场、何辛庄、张辛庄、大杨庄村、刘文庄6村土地,共41.1778公顷(617.667亩),开发用途住宅、商服、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次征收土地将采取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方式。

根据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文件规定,本次征收的大杨庄、刘文庄2村土地位于运河区第Ⅰ区片,补偿标准为262.5万元/公顷;韩家场村土地位于运河区第Ⅱ区片,补偿标准为217.5万元/公顷;大圈村、何辛庄、张辛庄3村土地位于运河区第Ⅲ区片,补偿标准为178.5万元/公顷。

四、9月份沧州地区土地市场数据统计

(1)9月沧州地区住宅用地及市区商服用地挂牌数据

9月份,沧州地区共挂牌住宅用地5宗,总面积142534.06㎡,约合213.8亩。

9月份,主城区无商服用地挂牌。

29月份沧州地区住宅用地及市区商服用地数据

9月份,沧州地区共成功出让住宅用地8宗,总面积28.2789455公顷,约合424.1842亩,总金额99879.22万元,平均单价235.46万元/亩。

9月份,主城区无商服用地出让。

五、9月预售许可证统计

搜狐焦点沧州站从沧州市房地产信息网获悉,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9月份沧州主城区共有7个项目获15张预售许可证,获证项目包括天成云玺、新城玺樾春秋、碧桂园迎宾府、运河樾府、中梁观沧海、德利翠湖天下、京津之门。

15张预售许可证预售总面积167673.17㎡,共1217套房源。

六、9月沧州新房项目房源动态一览

七、9月400电话统计

9月来电量排名前20的房地产项目分别为:任丘万达广场、天成诚园、弘信里、狮城福第、沧州碧桂园迎宾府、泽信云尚、天成云玺、滨海恒大文化旅游城、德利珑玺、凯德翡丽湾、沧州吾悦广场、天成和悦名著、德利翠湖天下、嘉禾一方花园、新城玺悦春秋、颐和君悦府、荣盛花语城、荣盛锦绣书苑、天成玉玺台、一世界书香华府。

八、9月热点楼盘施工图

保利拉菲公馆

碧桂园凤凰城

宏宇美庐

天成鸿园

荣盛华府

金狮国际

碧桂园锦熙府

荣盛锦绣学府

领熙府

荣盛尚府

碧桂园星钻

中梁观沧海

翠湖天下

凯德翡丽湾

荣盛和府

恒大悦府

荣盛锦绣书苑

狮乘福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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