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宇海棠湾核准批复!总建面14.5万㎡ 含2万㎡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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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海棠湾项目核准的批复,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位于沧县纸房头乡纸房头村,东至学院大街,西至地界,南至南宁路北侧绿化带,北至规划路。
总用地面积43368.77㎡(约65亩),总建筑面积145226.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6911.00㎡,包含住宅建筑面积89121.00㎡,商业建筑面积3500.00㎡,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980.00㎡,幼儿园建筑面积1800.00㎡,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80.00㎡,门卫面积30.00㎡,地下机动车口340.00㎡(不计入容积率),出地面楼梯60.00㎡(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48315.00㎡(含人防),包含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储藏间等。
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20000.00㎡,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5600.00㎡。
项目总投资为83000.00万元, 其中项目资本金32591.6307万元,占总投资的39.27%。
以下为批复全文: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海棠湾项目核准的批复
沧审批核〔2020〕24号
沧县行政审批局、河北宏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
报来沧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呈请核准河北宏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海棠湾项目的请示》(沧县行审请字〔2020〕3号)和《海棠湾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海棠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河北宏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位于沧县纸房头乡纸房头村,东至学院大街,西至地界,南至南宁路北侧绿化带,北至规划路。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3368.77㎡(约65亩),总建筑面积145226.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6911.00㎡,包含住宅建筑面积89121.00㎡,商业建筑面积3500.00㎡,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980.00㎡,幼儿园建筑面积1800.00㎡,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80.00㎡,门卫面积30.00㎡,地下机动车口340.00㎡(不计入容积率),出地面楼梯60.00㎡(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48315.00㎡(含人防),包含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储藏间等。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20000.00㎡,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5600.00㎡。
四、项目总投资为83000.00万元, 其中项目资本金32591.6307万元,占总投资的39.27%。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海棠湾项目申请报告》、沧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呈请核准河北宏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海棠湾项目的请示》(沧县行审请字〔2020〕3号)、沧县发展和改革局《海棠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审查意见》(沧县发改投字〔2020〕032号)、河北鑫易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海棠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鑫易林咨询字〔2020〕0402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七、河北宏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 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严格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因素。
八、根据《沧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流程(沧政办字〔2019〕14号》文件和《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沧政办字〔2019〕46号)文件规定,该项目为联合审批项目,请你单位到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人防消防、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 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 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15日
信息来源: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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