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四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四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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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四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涉及四家公司,两个项目。
河北如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颐和·荣盛华府B-1#、B-2#、B-3#、B-4#、B-5#、B-6#、B-7#楼及B区地下车库工程,在危大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未来施工现场履职,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万元,对项目负责人处罚1千元的行政处罚。
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泰合·荣盛华府A-1#、A-2#、A-3#、A-4#、A-5#、A-6#、A-7#、A-8#工作,在危大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未来施工现场履职,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万元,对项目负责人处罚1千元的行政处罚。
河北新隆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泰合·荣盛华府项目,未对危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未按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未按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3万元,对项目总监处罚款5千元的行政处罚。
河北荣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圣基大厦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87万元,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处罚款1029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
来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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