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房地产广告不得宣传“买房送户口”

新华网 2017-02-03 08: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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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买房子送户口”“买房直通名校”……这些生活中司空见惯的房地产广告,今后将被视为违规。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提出,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按照规定,房地产广告中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能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能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有些房地产广告会故意模糊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规定对此明确,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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