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任丘市487亩土地挂牌出让 起始价143万元/亩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7-08-28 0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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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沧州市任丘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冀任告[2017]044号)。公告显示,本次出让地块位于任南高速引线南侧、思贤村村北,面积325308㎡(约487.962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近日,沧州市任丘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冀任告[2017]044号)。公告显示,本次出让地块位于任南高速引线南侧、思贤村村北,面积325308㎡(约487.962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以下为公告全文:

沧州市任丘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冀任告[2017]044号

经任丘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丘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占用2014年六批次2号地189440平方米,占用2014年八批次1号地135868平方米,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14)1209号、冀政转征函(2014)1655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集体会审决定,本宗地只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根据市政府要求,按照商户集体自愿的原则,将建材市场整体搬迁安置到2017175号宗地内,按照项目规划内容要求,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具体搬迁方案和搬迁后国有土地规划使用问题按相关程序另行研究。本宗地新建项目商业建筑面积的自持比例不低于40%。

申请人需开具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

该宗地项目必须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规定条件,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范围内。本宗地转征前部分地类为耕地(耕地面积126191平方米),占用耕地部分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能超过144平方米。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2日 至 2017年09月25日 到 任丘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2日 至 2017年09月25日 到 任丘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5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9月25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7175 号地块:2017年09月14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09月27日09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

本次挂牌出让设定土地较高限价,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集体会审确定本宗地土地较高限价,当报价达到或超过土地较高限价时,出让活动终止,市政府另行组织。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任丘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17-2217785 223021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工行任丘支行

银行帐号:0408004009264073914

任丘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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