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心城区12个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调整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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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中心城区02、13等12个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调整方案公示的通告。
因城市发展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对中心城区02、13、14、16、35、84、93、94、95、97、109、112等12个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调整,现将修改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30天。公示内容可登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cangzhou.gov.cn查询或沧州市城乡规划馆负一层展厅现场查询。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我局。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317-2034245 传真:0317-2028409
邮寄: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4号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请注明“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字样,邮编061001)
规划修改调整如下:
02单元
地块位置:贵州大道以东、长春路以北
调整内容:在地块A和B内增加一条南北向虚线支路(南至长春路、北至铁南路),在地块A内增加一条东西向虚线支路,宽度均为16米。
13单元
地块位置:辽宁大道以西、西宁路以北
调整内容:①完善区域居住区配套设施,将地块A内公园绿地宽度由30米调整为48.5米;在地块B内规划一处社区服务中心(用地面积不小于0.4公顷)和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0.53公顷)。
②优化城市支路网结构,调整地块A内虚线支路。
14单元
地块位置:新疆大道以西、济南路以南
调整内容:为与正在编制的《沧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充分衔接,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2以下,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54m。
16单元
地块位置:西宁路以南、贵州大道以东
调整内容:优化城市支路网结构,调整地块内规划支路。
35单元
地块位置:朔黄铁路以南、永安大道以西
调整内容: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气环境综合治理部署工作,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上,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30m。
84单元
地块位置:永乐大道以东、北海路以南
调整内容:为健全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将地块A和B用地性质由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15.72公顷和4.0公顷,容积率控制在2.0以下,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93、94、97单元
地块位置:
片区A位于:千童大街以东、东风路以北
片区B位于:解放路以北、长芦大道以西
调整内容:为确保片区A和B旧城改造顺利进行,对片区局部用地性质及支路进行调整。
片区A:调整片区内规划支路,并将商业用地(占地约1.51公顷)调整为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2以下,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
片区B:①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善该区域相关配套设施及公共绿地
②调整长芦大道西侧变电站用地界线,并在变电站东侧增设城市绿带(宽度约16米)
③将原规划海丰大道东侧规划小学移至其西侧地块,紧邻海丰大道,用地规模不变。
④将解放路北侧商业用地宽度由80米调整为60米,同时取消北侧沿海丰大道商业用地
⑤将解放路以南商业地块内东西向虚线支路调整为贯通兴和路和长芦大道的实线支路,宽度为15米并取消该地块内南北向虚线支路;将解放路以北、长芦大道以西地块内南北向实线支路调整为虚线支路。
95单元
地块位置:长芦大道以东、兴沧路以南
调整内容:为提高城市教育设施服务水平,将原规划长芦小学调整至其西侧地块,并将地块西侧虚线支路向东移25米。调整后小学用地规模2.64公顷(40亩),规划建设24班小学。
109单元
地块位置:辽河路以北、海丰大道以西
调整内容:为提高城市教育设施服务水平,扩大辽河路北侧小学用地边界,将其北侧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总用地面积2.69公顷(40.3亩),规划建设24班小学。
112单元
地块位置:长芦大道以东、307绕城线以北
调整内容:①为了提高我市综合医疗救治能力、合理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将地块A用地性质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总用地16.96公顷(254.5亩),容积率控制在2.0以下,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②将地块A内原规划环境设施用地调整至地块B,用地规模不减小
③将地块A内原规划交通枢纽用地调整至307绕城线以南地块C内,用地规模不减小。
信息来源: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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