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21年住宅建筑工程、室外配套设施工程 9月6日起开启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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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区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质量、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专项巡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促进市区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水平持续稳步提升,和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整体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提升住宅小区品质,沧州市住建局决定于2021年9月6日起开展2021年度市区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质量、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专项巡查。
通知全文如下: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区房屋建筑工程
设备安装质量巡查工作的通知
市区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促进市区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水平持续稳步提升,根据《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办法》(冀建法〔2018〕23号)要求并结合本年度工作安排,沧州市住建局决定于2021年9月6日起开展2021年度市区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质量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沧州市主城区处于设备安装施工阶段的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抽查大型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的水暖、电气、通风空调及消防设施等安装工程。
二、巡查重点
(一)工程质量行为
1、相关责任主体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施工图及重大设计变更、图纸审查和设计交底情况、图纸会审是否完成各专业及外部各单位之间技术接口协调情况;
3、设备安装专业施工和调试方案审批、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方案执行、样板引路制度落实情况;施工单位结合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特点,关键环节严格技术交底,执行“三检”制度情况;监理单位有针对性编制监理细则、对质量隐患问题采取监理措施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
重点抽查影响水暖、电气使用安全和功能的关键部位及施工作业面,如排水PVC管道阻火圈安装、固定;管道支吊架安装、防腐及保温施工;金属梯架、槽盒或托盘与保护导体的连接、电线电缆敷设质量;电气竖井、电缆沟等部位防火封堵;等电位箱安装和接地联接;配电箱(柜)内器件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抗震支吊架施工等。
(三)工程技术资料
主要设备、原材料进场验收情况,见证取样复试和台账管理情况;监理、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和收集情况。
(四)原材抽检抽测
对所抽查工程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给排水管材及保温材料等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测。
三、组织安排
本次巡查由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租用巡查用车2辆,聘请专家4名,分为2个巡查组,每组5人,其中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3人(监督人员1人,专家2人),分组情况如下:
排名前列组:组长:刘彦振 副组长:臧宝安
成员:刘 伟 吴清池(专家) 王明岩(专家)
第二组:组长:白 云 副组长:王明松
成员:吕关当 唐 磊(专家) 刘建立(专家)
巡查组进入施工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巡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对巡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并完成整改。
(二)巡查为随机抽查,提前半个工作日通知受检工程相关责任主体。
(三)巡查组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以良好作风开展巡查工作。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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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室外配套设施
工程施工质量专项巡查的通知
市区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整体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提升住宅小区品质,沧州市住建局根据我市工程质量管理需要,依据《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沧建〔2020〕8号),决定于2021年9月6日起开展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专项巡查,巡查工作由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市区竣工验收前在建工程中住宅小区室外配套设施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
二、巡查重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情况;
(三)质保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四)监理、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原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和复试报告,施工隐蔽记录,管道打压记录等;
(五)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管道标高、管线压力试验、管线之间的安全距离和回填土压实度;道路结构层强度、宽度等施工情况。
三、组织安排
(一)巡査分组:本次巡查分为2组,聘用专家4名
一组: 刘彦振 刘 伟 臧宝安
王明岩(专家) 吴清池(专家)
二组: 白 云 王明松 吕关当
刘建立(专家) 唐 磊(专家)
(二)检査程序:巡查组进入施工现场后进行巡查交底,查阅相关资料,检查实体质量,做好巡查记录,必要时留存影像资料;
(三)对发现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签发质量整改通知单;
(四)巡查结束后对巡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检査工作,确保及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前半个工作日通知有关单位;
(三)巡查组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遵循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巡查工作成效。
五、联系电话
0317-8698719 白云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
来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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