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租房/限价房双11开始申请 东华锦元时隔一年入市

血拼沧州楼市 2019-11-08 09: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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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街道,限价7000优势还在吗?

发布一则快讯,新华/运河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始受理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的申请,受理时间自11月11日起至11月25日。有需求的朋友们可以尽快关注一下。

继次前几则关于公租房的新闻发出之后,不断有相关需求的朋友向拼仔咨询相关信息。就在刚刚沧州日报从市住建局获悉到了相关详细信息。

新华、运河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始受理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受理申请的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25日。

可申报公共租赁住房人群有三类:

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具体申报渠道:

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本人向家庭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

新就业职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再由用人单位汇总后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

限价房相关信息:

此次申报所涉及的限价商品房,相信很多读者也并不陌生,去年12月,位于新华区长芦北大道与永济路交叉口北行300米的CTP-1819号宗地,被沧州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302万的亩价摘下,宗地面积为41907.2平方米,容积率指标2.0-2.5。

限价事宜:该小区商品住房的平均销售价格为7000元/平方米;平均销售价格为较高基准限价,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下浮。后经核实,该项目为政府回收限价住房保障项目动画锦园。消息一出也是引起了很多朋友的关注。时隔近一年开始申购,7000的限价是否还具有高吸睛力值得关注。

申请条件:

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本人向家庭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市区2年以上(含2年)的城市常住户口,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在本市市区(含开发区、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更多流程及条件详细信息可登陆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

(http://zjj.cangzhou.gov.cn/index.shtml)

另新闻中也用较大的篇幅提到了驳回政策,这点大家要注意。

申请家庭填报家庭成员时,申请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必须填写。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人口、户籍等有关信息,不得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不填写应申报家庭成员等信息的,按照“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处理,由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住房保障申请。本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住房保障部门经审核如发现申请人存在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将驳回其住房保障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

信息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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